各医疗机构:
根据《2018年度四川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函〔2018〕229号)相关要求,现对本次申请限价动态调整的2个药品的挂网价格予以调整(详见附件)。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安排相关药品价格下调工作。
附件:已调整价格列表.xls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