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1级应急响应,落实防治药械应急保障,2020年1月26日,省医保局药招中心落实措施,印发《关于做好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药械应急采购和价格监测的紧急通知》(川药招〔2020〕9号),对未在四川挂网的防治应急药械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挂网,同时允许医疗机构为救治需要先采购后备案。1月27日,省药招中心按照9号文件要求,按照“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原则,第一时间将国家药监局1月26日应急批准注册的上海之江生物、上海捷诺2家企业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等4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纳入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即日起正式执行挂网结果。及时保障了全省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用药采购需要,下一步,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防控要求,继续实施防控急需药械应急挂网,加快服务效率,缩短准入时间,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