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试剂生产及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增补工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7〕143号)文件要求,经中心资质审核、产品公示,详见《关于公示2019年第一季度体外诊断试剂拟挂网产品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19〕46号),并报省医疗保障局批复同意,现将公示无异议的产品挂网结果公布(名单详见附件),即日起予以挂网。
附件:挂网产品列表(请登录“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内查看)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