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6〕82号 关于落实药品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15 阅读次数:1583

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红黄标”预警标识,引导药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现对“联采”生物制剂相关产品进行“红黄标”,详情如下。

一、“红黄标”标准

联采未中选药品,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

豁免条件:挂网企业不高于2家的。

二、查询红黄标价格

登录我省药采系统(https://www.scyxzbcg.cn/std)-药品交易结算-消息通告管理(执行数据查询:药品交易结算-商品列表-“红标价、黄标价”字段)。

三、调整价格

参照红黄标价格,在“价格动态调整”模块申请调整“联动参考价格”。

四、申诉质疑

如对价格信息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登录系统-诚信与积分,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

质疑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

五、咨询电话

监测部:028-85150206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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