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企业:
为落实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求,做好中选产品挂网和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目录范围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表(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请企业按《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关于做好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期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4〕54号)和《四川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4〕12号) 申报方式要求,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招采子系统”)维护企业、产品资质信息及分类采购信息。
三、申报要求
(一)已在我省挂网的中选药品,企业无需提交申报资料;如有过期的请及时到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更新,中心不定时予以同步。
(二)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药品,企业需在省招采子系统提交申报资料,维护企业、产品资质信息及分类采购信息。
(三)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17:00。
四、其他
(一)请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扫描二维码(附件2)进群。
(二)供应清单中全部规格和转换比默认中选企业均可保障供应。若供应清单中存在部分规格或转换比无法保障供应的企业,需提交无法供应产品情况说明(PDF电子版)(附件3),加盖鲜章后传至邮箱(scsyczx@163.com),并同时按照模板提交相关无法供应产品信息(excel电子版)(附件4)。邮件名称请按照“企业名称+中选品种名称+联系电话”格式进行命名。
(三)原则上中选产品信息与联采办公布信息保持一致,如存在变更请参照“无法供应产品信息”(附件4)表中相关信息,提交产品变更信息,并备注变更项。
(四)请各企业务必按照要求在系统内对应带量采购专区完成分类采购信息申报。
联系电话:028-85151912 028-85155302
附件:1.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表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