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6〕2号 关于开展带量联动非中选药品补充中选的通知(一)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05 阅读次数:1014

各药品企业:

按照《带量联动非中选药品补充中选管理规则》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属于我省组织的省际(级)带量联动项目且尚在协议采购周期内的同品种非中选药品,即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项目和环磷腺苷葡胺等66个化学药品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项目同品种非中选药品。

二、受理时间

首批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17:00。后续原则上一个季度集中受理一个批次。

三、受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请有参与意愿的企业自拟相关降价材料及申请,相关材料中需明确相关产品信息及产品申报价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书线下进行递交,后续将符合要求的企业产品信息进行公示。

线下资料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2楼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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