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5〕284号 关于开展黑龙江牵头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采购
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14 阅读次数:666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黑龙江牵头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开展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采购需求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一)腔静脉滤器类相关医用耗材。可回收静脉滤器类医用耗材(C020635066),不包括永久型腔静脉滤器。

(二)消融电极类相关医用耗材。微波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C010507021),用于肝脏、甲状腺、肺部3类实体肿瘤消融治疗,不含切割功能;射频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C010506021),用于肝脏、甲状腺、肺部3类实体肿瘤消融治疗,不含切割功能,高频脉冲电场消融电极、等离子消融电极除外。

二、医疗机构范围

四川省有采购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填报依托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网址:https://hc.tjmpc.cn:19035),进入“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操作手册。医疗机构可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可重置医疗机构密码,如需新增医疗机构账号,请市(州)医疗保障局汇总后,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增加账号。

各医疗机构参考本单位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产品历史采购情况,结合临床实际,填报未来一个采购年度的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需求采购数量,具体到注册证号。各医疗机构填报的医用耗材需求采购总量原则上不少于医疗机构上报该产品历史采购总量的80%,如无法满足,需在系统内说明具体原因。完成填报后,各医疗机构需导出并打印《需求量采购汇总表》,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四、填报和审核时间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9日17时,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5年11月19日17时,市(州)医疗保障局完成数据审核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采购需求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二)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保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1114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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