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前期,我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印发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号)要求,通知相关医药企业到我中心现场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截止目前,仍有8家医药企业未到我中心领取通知书(名单详见附件)。
请附件内医药企业在6月7日前务必到成都市青羊区德盛大厦二楼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逾期不领,相关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28-8515269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