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4〕50号 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三方合同签订的通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4 阅读次数:12046

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在我省有序推进,请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于2024年3月15日开始,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三方合同签订,中心将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测。2024年3月29日开始执行采购合同和产品中选价格,请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尽快完成集采前的订单录入。

      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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