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和《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主动申请原则,现将药品申报企业变更明细表(附件1)、挂网药品国家医保编码信息变更明细表(附件2)及产品信息变更明细表(附件3)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线下提交质疑函件。
受理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地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楼)
联系电话:028-86917838 028-85151912
附件:1.药品申报企业变更明细表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