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医药机构、医药企业:
前期我中心发布了《关于招采子系统账号注册认证及原账号绑定相关事项的通知》(川药招〔2023〕196号)。根据相关机构、企业在注册认证过程中反馈的问题,现就部分问题予以解答。请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模块《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相关问题的解答》中查询,后续我中心将持续更新问题解答清单。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