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川藏)接续采购工作在我省有序推进,请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于2023年7月14日开始,一个月内完成三方合同签订,中心将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测。7月31日开始执行采购合同、执行产品中选价格。相关中选企业扫描二维码(附件)进群。
特此通知
附件:二四批川藏集采接续中选企业群二维码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