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取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的药品价格监测软件开发与应用项目提供专业咨询及相关系统软件开发服务支撑,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选申请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服务内容
1、依据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四川省医药价格监测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药品价格监测的范围及内容;
2、对各级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药品价格实施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梳理价格监测管理需求和重点;
3、依托现药采平台、监测哨点,跟踪医药价格变动态势,建立药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能够对异常价格波动及时预警、研判原因、相机处置,并能够根据目录谈判、集采、短缺药保供等工作需要,适时启动临时价格监测;
4、根据国家局对价格监测的要求,结合我省药品价格监测范围、内容及预警机制,进行药品价格监测系统的软件开发,实现集医药价格数据收集、整理、共享与分析一体化管理;
5、根据价格监测管理需求和系统运行要求,提出药品价格监测人员配备和能力要求,开展相关培训,做好价格监测运行服务工作;
6、通过对各级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药品价格监测与预警的实施效果评价,考察药品价格监测系统的运行服务情况并调整优化。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二)服务地点
按比选人要求及合同约定。
(三)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
中选人履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比选人可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履约验收。如实际提供的服务与响应方案不一致,比选人有权拒绝验收。由于服务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比选人要求时,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赔偿损失,并保留进一步的追诉权利。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比选申请人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比选申请人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
满足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项目实质性要求。
带★的要求为满足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19日14∶00-15∶00,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二楼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监测部(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响应文件提交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共计叁份,均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比选时间:2023年6月19日15∶00时。
(四)比选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二楼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会议室。
五、比选方法
(一)成立比选小组。
比选小组成员共5名:由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综合部、药品部、财务部、价格监测部、信息部各派一名正式工作人员组成。中心纪检专员全程监督。
(二)比选流程。
1、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药品价格监测软件开发与应用项目比选公告》,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比选。响应文件详见附件1。
2、比选小组审查各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附件2),按照《药品价格监测软件开发与应用项目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3)对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进行打分;比选小组有权对文件资料内容进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信息(不论是在比选过程中,还是确定中选人之后),将直接取消比选申请人的参选资格。
3、总分排名第一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项目中选候选人。
4、比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交由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支委会审议。
5、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与中选人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1、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9938227919
2、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二楼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4.比选报价函
5.承诺函
6.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