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企业:
按照我省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安排,根据《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价格监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相关要求,省药招中心拟组织开展已挂网药品价格集中调整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鼓励企业参照《规范》开展自查,主动申报降价。本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由各相关企业凭数字证书登录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资审系统,在价格动态调整模块自主提交降价申请,集中申报时间截止5月19日17:00。中心将根据各企业价格动态调整结果按程序开展药品价格监测标示工作。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8)8515530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