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限价挂网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公示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检测试剂及核酸检测配套耗材产品挂网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2〕66号)要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已完成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的产品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共计8条产品(详见附件)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公布执行。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