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6号)、《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及《关于公示2021年第四批医用耗材企业信息和注册备案证信息变更的通知》(川药招〔2021〕262号),省药招中心按程序对申请变更的医用耗材企业信息和注册备案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产品价格信息的质疑投诉,现对公示无异议企业及注册备案证变更信息(详见附件)于公布之日正式执行。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