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2021年第五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1〕216号)及《关于公示2021年第五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232号)要求,省药招中心已完成对相关产品的公示,现将公示无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挂网,具体要求如下:
一、挂网产品执行
予以公布产品详见附件1、附件2,即日起正式执行挂网结果。请相关申报企业对挂网产品以市(州)为单位勾选配送企业,为保障临床采购供应,原则上申报企业勾选的所有配送企业,其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请相关配送企业对申报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在申报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其中企业证照、注册证照过期的企业,须于12月30日前在省药械采购平台内申请延续。
二、暂未挂网产品
因不符合申报规范、标准和相关要求未通过计算机校验、产品受到质疑、备案采购审核不通过等各种原因,暂未公布挂网执行的产品,申报企业应关注平台后续通知(另文发布),符合要求的将另行分批分期执行挂网。
附件: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列表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