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1〕210号 关于公示挂网药品国家医保药品编码信息及产品信息变更的
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20 阅读次数:5102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主动申请原则,现将拟变更挂网药品国家医保药品编码信息(附件1)及产品信息(附件2)明细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见附件3-6)提交,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

联系电话:028-86931931 028-61323135 028-86917838

 

附件:1.国家医保药品编码信息变更明细表.xlsx

2.产品信息变更明细表.xlsx

3.质疑函.docx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5.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docx

6.授权委托书.docx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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