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窗口办事办公场地搬迁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08 阅读次数:5906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和其他办事人员:

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我中心办事窗口暂不搬迁,(详见地图),办事地址仍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5号。

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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