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企业提交的产品一级代理延期申请,拟修改该产品的一级代理有效期,现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书面材料至: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示期截止后我中心将对无异议的药品相关挂网信息进行调整。
联系电话:028-86917838
附件:产品列表.xls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