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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药招〔2021〕63号 关于公布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2019年第一轮增补拟挂网
产品参考价格质疑核查处理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1 阅读次数:42705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对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2019年第一轮增补拟挂网产品最低参考价格质疑投诉进行澄清的通知》(川药招〔2020〕118号)和《关于对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2019年第一轮增补拟挂网产品最低参考价格质疑投诉进行澄清(第二批)的通知》(川药招〔2020〕136号)要求,省药招中心已完成相关质疑信息的核查工作。报经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批准,现对相关产品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经核查能够澄清的产品

公示期间收到质疑信息经核查不属实,即日起予以挂网并执行最新参考价格的产品(详见附件1)。

二、经核查无法澄清的产品

公示期间收到质疑信息经核查属实,按《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川药采联办〔2015〕18号)第六条第二款进行处理。一是按核实后的实际外省参考价下浮10%作为挂网参考价格的产品(详见附件2),相关产品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挂网并执行最新参考价格;二是取消挂网资格的产品(详见附件3),取消挂网时间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

请各医疗机构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及调整。其余涉及专家论证的产品待上局专题会议议定后按程序予以处理,如遇我省挂网新政实施,将按照新政相关要求予以处理。

 

附件:1.经核查能够澄清的产品列表(请登录系统查看)

2.经核查无法澄清降价处理的产品列表(请登录系统查看)

3.经核查无法澄清取消挂网资格的产品列表(请登录系统查看)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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