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1〕49号关于开展部分高值医用耗材医院采购数据填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2 阅读次数:9053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部分高值医用耗材医院采购数据填报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1〕7号)的要求,为摸清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在前期我省平台数据采集的基础上,现将数据采集工作延伸至医疗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值医用耗材填报范围

本次高值医用耗材填报范围为骨科耗材,包括:人工关节类、脊柱类、创伤类高值医用耗材(含线上采购和线下采购)。

二、参加数据填报的医疗机构范围

(一)公立医院。有使用人工关节类、脊柱类、创伤类骨科高值医用耗材的全部公立医院(含军队医院,下同),均参加填报。

(二)医保定点民营医院。有使用人工关节类、脊柱类、创伤类骨科高值医用耗材的医保定点民营医院,自愿参加填报。

三、数据填报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填报采用医院直报历史采购数据方式进行。各地医保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医院,在规定的系统开放时间内通过“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登录网址https://hc.tjmpc.cn:10128/),进入医疗机构的骨科耗材医院采购数据填报系统,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

医院填报本单位2019年和2020年线上和线下采购的人工关节类、脊柱类、创伤类骨科高值医用耗材相关数据,所有注册证对应产品的采购单价(单位:元/个)及采购数量(单位:个)。同一产品如有不同单价,需将采购单价和对应数量分行填报。同时填报相关产品的翻修情况。具体操作方法、填报内容,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系统开放时间:3月13日0时—2021年3月21日24时。

四、工作要求

各级医疗保障局要组织辖区内医院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本辖区内各医院填报数据与其掌握的历史数据,提高准确性,利用原有帐号密码定期登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检查并督促医院线上线下采购数据如实如期全部填报。各医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要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分别负责填报骨科各类采购数据,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电 话:028-86931931、028-8515757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2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蜀ICP备20011540号-1

技术支持:南京易联阳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