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保监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我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有序推进,结合当前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与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供应四川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配送关系维护情况,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新平台)将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三方合同签订时间调整为11月10日至11月25日,其他事项时间安排不变。
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