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试剂生产及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限价挂网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0〕82号)及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第八次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要求,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填报后未提交及填报价格不符合我省价格采集要求的产品,中心将从2020年9月10日起暂停相关产品(详见附件)挂网采购资格。待有外省或省际联盟集中采购中的最低中选价/挂网价(不包括入市价和企业自报价)产生后,企业可按文件要求提供最新外省最低中选/挂网价证明材料申请恢复挂网并填报限价。
附件:暂停挂网产品列表(请登录“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内查看)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