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试剂生产及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第一批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限价挂网的通知》(川药招〔2020〕85号),省药招中心已完成相关产品(见附件)的限价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质疑投诉。报经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批准,从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已挂网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的最新限价,请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登录“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查看。
附件:产品限价信息列表(请登录“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内查看)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