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0〕44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药品挂
网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20 阅读次数:6531

各相关药品企业:

按照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部署安排,省药招中心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四川地区供应中选药品

二、挂网要求

按照中选价格直接挂网。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药品,相关药品企业请尽快按以下要求到省药招中心受理窗口办理挂网。

(一)产品资料要求。

1.《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的复印件。

2.药品说明书原件。

3.药品标准复印件。

(二)时限要求:2019327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纸质资料递交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民中路三段35号)一楼大厅药械受理窗口。

三、其他

业务咨询电话:(0288691783861323135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88515530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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