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19〕94号 关于停止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08 阅读次数:43550

各市(州)医保局、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前期发布的系列药品质量公告,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曲克芦丁氯化钠注射液(规格:250ml:曲克芦丁0.8g与氯化钠2.25g)、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酸金霉素眼膏(规格:1g:0.005g(0.5%))、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规格:100ml:葡萄糖5g与氯化钠0.9g抽检不合格。

经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批准,现对上述企业进行如下管理:

按照《四川省药品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将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取消曲克芦丁氯化钠注射液(规格:250ml:曲克芦丁0.8g与氯化钠2.25g)、盐酸金霉素眼膏(规格:1g:0.005g(0.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规格:100ml:葡萄糖5g与氯化钠0.9g(详见附件)参与四川省集中分类采购的资格和结果。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挂网药品明细.xls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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