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近期,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招中心)对药品瞒报外省低价;医用耗材重复申报、未如实贯标对码和医疗机构、申报企业对部分已挂网医用耗材的质疑信息进行核实,经企业澄清、确认等程序,现将第十一批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药品产品核查处理结果
对因瞒报外省低价的4条产品经企业确认暂停挂网资格(详见附件1)。
二、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核查处理结果
对因未如实贯标对码但未涨价的1条产品经企业确认予以贯标对码(详见附件2)。
对因未如实贯标对码涨价核查属实经企业确认按原阳光采购平台历史最低采购价下浮10%作为最新挂网价的2条产品予以下调我省最高参考价,医院可进入系统查看更新后的我省最高参考价(详见附件2)。
对重复申报无价差的5条产品,经企业确认暂停挂网资格(详见附件2)。
附件:1.药品产品列表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