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4〕37号 关于开展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需求量填报
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26 阅读次数:3644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按照《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公告》(第1号)要求,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需求量填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报主体

辖区内有使用人工关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自愿参加。

二、填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数据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由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进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数据填报系统(人工关节),从有意愿供应本辖区的企业中选择产品系统,并如实准确填报每个产品系统未来一年的需求量。原则上各医疗机构填报髋关节、膝关节的总需求量均不低于2023年实际使用量(依据人工关节“回头看”工作中医疗机构HIS系统使用数据)的95%,如低于的,医疗机构需在系统内填报理由,各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医疗机构填报各产品系统类别(合金-聚乙烯类髋关节产品系统、陶瓷-聚乙烯类髋关节产品系统、陶瓷-陶瓷类髋关节产品系统、膝关节产品系统)采购需求量时,首年集采同一产品系统类别内中选企业竞价比价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的40%分位价格以下的企业需求量,不低于该企业同一产品系统类别首年集采协议量的60%。报量期间,系统内提供首年集采协议采购量、2023年实际使用量等数据供医疗机构参考。

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续签需求量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续签需求量盖章件。

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提交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审核,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需保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时间安排: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时至3月7日17时;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12时。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将核查各医疗机构的报量情况,如有异常,将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复核并书面说明。

三、其他事项

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采购主体用户名密码沿用原用户名密码。新增或无法沿用原账号的,由市(州)医疗保障局汇总后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新增。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要做好相关医疗机构的指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要求高质量完成需求量填报工作。要做好需求量数据审核,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精准性。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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