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四川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6号)相关规定,近期,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对我省挂网医用耗材产品申报情况进行计算机校验及人工复核,对医用耗材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进行核查。经企业澄清、确认等程序,已完成第五批的核查工作,现将7家企业134条产品的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对重复申报有价差的医用耗材3家企业的20条产品撤销挂网(详见附件1),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该相关产品的挂网申请;对重复申报但无价差的医用耗材4家企业的114条产品撤销挂网(详见附件2)。
附件:1.医用耗材重复申报有价差产品.xlsx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