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2〕288号 关于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数据迁移相
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10 阅读次数:7628

            

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办发〔2022〕4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省人工关节非中选产品数据迁移、采购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址变更

四川省人工关节带量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关节平台”)网址由https://tps.ylbz.tj.gov.cn/sichuan/foundation/tpslocal/b/#/login变更为http://www.rggj.scyxzbcg.cn:9003/tps-local/b/#/login,因人工关节产品数据迁移,将于11月11日禁用关节平台原有登录网址,新网址于11月14日正式启用。

二、产品数据迁移

符合条件的已挂网人工关节非中选数据将统一迁移至关节平台,使用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联采办”)推送的《人工关节网上采购目录》(以下简称“关节目录”)。关节目录内属于招标范围内的产品数据,迁移至关节平台。关节目录内不属于招标范围的产品数据,仍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我省平台”)现有分类采购专区开展采购。

三、采购要求

(一)根据初次置换人工关节系统按产品系统进行采购的原则,非中选产品系统的中选部件可直接参与组套,非中选产品系统的非中选部件应符合《实施方案》的挂网资格要求和完成挂网程序后才能参与组套,非中选产品系统的所有部件完成组套后才能开启该产品系统的采购。

(二)根据翻修用人工关节部件按部件采购的原则,属于关节目录翻修关节类非中选产品的,应符合《实施方案》的挂网资格要求和完成挂网程序后,迁移至关节平台按部件进行挂网采购。

(三)若非中选产品系统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系统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不应超过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系统价格。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产品时应与企业开展议价,以保持与中选产品的合理比价关系,未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采购行为将被纳入重点监测范围。

(四)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非中选产品一旦产生新的外省最低挂网价(含挂网高线价格),生产企业应在该价格公布30天内在我省平台申请更新外省最低参考价。

四、账号领取

相关申报企业、经营配送企业可登录我省平台,通过耗材基础库—企业信息管理—人工关节账号领取页面查看关节平台账号和密码。

五、数据澄清

前期已纳入我省平台带量采购专区非中选管理且无法匹配关节目录的人工关节产品(详见附件1,请登录系统—基础信息模块—通知公告处查看),请相关企业于2022年12月9日17时前,到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现场提交不属于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情况说明、澄清佐证材料(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技术要求等药监部门批准的材料)、澄清的产品清单、经办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产品将暂停挂网资格。企业应自行对产品进行梳理,凡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作废、重复的产品不能提交澄清材料。提交澄清材料的产品待核实后另行处理。

窗口地址:丰德成达中心七楼(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两条街道大门均可进入)。

咨询电话:028-85157579  028-86931931

 

 

附件:1.带量采购专区不能匹配关节目录的已挂网产品信息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x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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