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四川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6号)相关规定,近期,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对我省挂网医用耗材(试剂)产品申报情况进行计算机校验及人工复核,对医用耗材(试剂)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进行核查,经企业澄清、确认等程序,现已完成第四批的核查工作,现将20家企业938条产品的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医用耗材重复申报产品核查处理结果
对重复申报但无价差的医用耗材18家企业的932条产品撤销挂网(详见附件1)。
二、体外诊断试剂重复申报产品核查处理结果
对重复申报但无价差的体外诊断试剂2家企业的6条产品撤销挂网(详见附件2)。
附件:1.医用耗材重复申报但无价差产品.xlsx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