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企业: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中心对挂网企业报价等情况进行审核。在给企业多次整改机会的基础上,为维护省级集采工作的严肃性,中心将比对国家数据库,对我省挂网的药械产品申报情况进行计算机校验及人工复核。凡存在瞒报全国最低价、不足五省价挂网、未按规定完成原四川流水号与国家医保耗材编码映射等违规行为的医药企业,将按照《四川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等规定,给予信用评级、暂停挂网和撤网等处理。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