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工作在我省有序推进,请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于2026年7月31日开始,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三方合同签订,后续将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测。同时,请尽快完成上一合同周期的订单录入。
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