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消化介入类、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运动医学类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摸清实际使用情况,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消化介入类、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运动医学类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报品种范围
(一)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贲门球囊扩张导管、食道球囊扩张导管、肠道球囊扩张导管、胆胰球囊扩张导管、胆胰取石球囊导管、食道支架、肠道支架、胰管支架、胆道支架、胆胰导管、消化道导丝、消化介入网篮、静脉曲张/组织套扎器、痔套扎器、圈套器(息肉勒除器)、活检钳、热活检钳、消化介入异物钳、消化介入凝血钳、消化介入内镜吻合夹系统、消化介入注射针、组织切开刀、乳头切开刀、消化道用止血夹类医用耗材。
(二)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骨科脊柱类固定板、螺钉、融合器、棒、螺塞、横连接、垫片、枕骨板/枕骨夹、枕骨钉、枕骨棒、钩、钛网、人工锥体、穿刺针、套筒、骨钻、扩张套件、导丝、骨水泥搅拌器、骨水泥注射器、弯角开腔器械、导引系统、弯角骨水泥推进器、椎体成型球囊、弯角锥体成形球囊、脊柱内镜射频刀头、人工椎间盘、颈椎自稳融合器、胸腰椎自稳融合器、骨填充囊袋、金属支撑物(包含用于椎体成形系统的扩张矫形器和椎体支架)、纤维环缝合器、骨水泥(包含脊柱用骨水泥和关节用骨水泥)。包含增材制造技术(即3D打印)产品。
(三)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人工晶体耗材(不包括硬性人工晶体、有晶体眼人工晶体,下同)、粘弹剂。
(四)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带线锚钉、非带线锚钉、免打结锚钉、固定钉、横穿固定钉、固定板、修复用缝线、软组织重建物、骨类重建物(包含人工合成骨、异种骨、骨形成蛋白产品,不包括应用于颅颌面产品),配合刨削动力系统使用的钻头、磨头、刨刀。
二、填报单位范围
四川省有使用消化介入类、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运动医学类等四类医用耗材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方式
本次历史采购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方式进行。各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进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填报历史采购数据。医疗机构沿用原账号密码信息。如医疗机构忘记密码,可由属地市(州)医疗保障局重置;如需新增账号,可由属地市(州)医疗保障局汇总后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新增。
医疗机构汇总并填报本单位2025年、2026年1—5月使用的四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包括历史采购单价和对应采购量,具体到规格型号)。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历史采购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盖章件。
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由市(州)医保局审核。市(州)医保局需保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提交。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2026年6月24日17时。
市(州)医保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二)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审核力度,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并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
联系电话:028-8515757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