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6〕101号 关于开展浙江省牵头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医用耗材
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量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29 阅读次数:497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开展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保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联采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量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范围

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020210、C020221开头的产品)。

二、医疗机构范围

四川省有使用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类医用耗材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内容

(一)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51月1日-2025年1231日本次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的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单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本次填报范围内所有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产品的数量(单位:个),具体到规格型号,如同一个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的产品存在不同采购单价,填写最低价。

(二)医疗机构需求采购数据

各医疗机构参考本单位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产品历史采购情况,结合临床实际,填报下一年度本次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的需求采购数量。本次填报范围内所有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产品的数量(单位:个),具体到规格型号。

各医疗机构填报的医用耗材需求采购总量原则上应不少于该医疗机构上报的历史采购总量总和的80%,如无法满足,需在系统内说明具体原因。

四、填报流程

(一)账号生成与发放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等工作依托浙江省牵头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sjlm.ybj.zj.gov.cn/tps-local/login)开展。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和医疗机构可使用原有账号登录系统,无法使用原有账号的,可通过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主管部门重置密码;需新增医疗机构账号的,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汇总后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新增。

(二)医疗机构数据填报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在5月13日前登录系统“带量采购管理”模块,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各医疗机构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打印《授权承诺书》和《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汇总表》,并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

(三)医保部门数据填报及审核

数据审核。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登录系统“带量采购管理”模块,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需求采购数据进行逐级审核。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于5月14日前通过系统进行提交。

五、系统开放时间

2026年4月29日9:00——5月14日17:00。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加强医保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审核力度,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

(二)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保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

(三)本次填报的具体内容、填报要求以及系统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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