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安排,现开展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本项目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501开头的止血纱布、止血粉、胶原海绵、明胶海绵、非织布、纤丝、膜、流体明胶、骨蜡、止血颗粒、平面状止血材料、海绵、沸石类止血棉、活性止血海绵以及耳鼻喉使用止血产品。
二、机构范围
参加了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需求量填报工作的医疗机构。
三、填报流程
采购主体填报的非中选产品的需求量,做为待分配量。采购主体需将全部待分配量,分配给同使用部位、同注册证管理类别、同采购品种的中选产品。
请各采购主体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在“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协议采购量确定”栏目,按照操作手册完成相关工作。
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协议量数据进行审核,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需确认辖区内所有符合范围的医疗机构均完成填报后,才可以审核提交。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3日17时。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审核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3日17时。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对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确保确认的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医疗机构需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数据等问题。
(二)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确认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确认相关数据,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
(三)超过规定确认时间,原则上不接受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