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二十六省(区、市)药品联盟、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等药品接续采购、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四个批次集中采购工作在我省有序推进,中心已于2026年2月6日执行相关产品中选价格,请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尽快完成三方合同签订,中心将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测。
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