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川药招〔2025〕184号 关于京津冀“3+N”联盟动脉瘤夹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HD2025-1)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川药招〔2025〕184号 关于京津冀“3+N”联盟动脉瘤夹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LH-HD2025-1)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22 阅读次数:1068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京津冀“3+N”联盟动脉瘤夹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现请各市(州)医保部门、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开展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京津冀“3+N”联盟动脉瘤夹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企业、填报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

请各采购主体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在“3+N联盟动脉瘤夹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需求量分配”栏目下,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相关工作。医疗机构需使用账号登录;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申报企业与采购主体双向选择,确定协议采购量。申报企业结合需求量和自身供应能力,进行供应意向确认。对于申报企业确认供应的,选择成功。对于申报企业拒绝供应的按非中选产品处理。拒绝的需求量作为待分配量,由采购主体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申报产品。如分配给既往轮次确认供应的申报产品,原则上企业不可拒绝供应,即选择成功;如分配给既往轮次未分配需求量的申报产品,申报企业继续确认供应意向。采购主体可多轮次分配需求量,直至所有需求量完成双向选择。

三、时间安排

协议采购量确定时间:2025年7月25日—8月7日17时。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5年7月25日—8月7日17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医保部门、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协议采购量确定。

(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如医疗机构遗失密码,可联系市(州)医保部门、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置。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15757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2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蜀ICP备20011540号-1

技术支持:南京易联阳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