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京津冀“3+N”《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LH-HD2023-12)》《关于开展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第二年续签需求量,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报主体
参加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填报方式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参照平台内操作手册,确认续签需求量。
1.系统默认以第一年协议采购量为续签量,并展示由各省份导入的上一年度(2024年6月20日—2025年5月12日)各采购包实际采购量,供医疗机构填报相关耗材采购需求量时参考。原则上各医疗机构的总需求量不得低于上年度实际采购量的95%,对同一中选企业填报的需求量不低于该中选企业上年度协议采购量的90%,如有调整将会高亮提醒。
2.如无需调整,医疗机构确认提交续签需求量,如需要调整,医疗机构须在系统内填写理由。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续签需求量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签字的续签需求量盖章件。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由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审核并上报。
三、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续签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5月30日17时,市(州)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17时。
四、填报要求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改动,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6日